【 房地合一稅 2.0 懶人包 】
< 適用 >
民國110年7月1日起,買賣105年1月1日以後所取得的房地。
< 房地合一稅申報時間 >
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起算30日內申報。
< 課徵稅率 >
持有2年內 ➔ 課徵45%
2年至5年 ➔ 課徵35%
5年至10年 ➔ 課徵20%
10年以上 ➔ 課徵15%
< 房地合一稅 試算範例 >
房地合一稅公式:( 成交價 – 相關取得成本及費用 – 土地漲價總數額 ) * 房地合一稅率
舉例:小明於 110 年 2 月買了一間 1000萬的房子,並於 113 年 5 月出售,
成交價 1400萬、代書費 + 仲介費 約55萬、土地漲價總數額 25萬、
需繳房地合一稅額為 ( 1400萬 – 1000萬 – 55萬 – 25萬 ) * 35% = 112萬
< 房地合一稅 自用住宅優惠 >
自用住宅條件:
● 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理戶籍登記,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
●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,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
● 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當你符合自住房地條件的時候,
就可以享有400萬的免稅額,
超過免稅額的部分,
還可享10%的優惠稅率。
< 重購退稅 >
若新舊房地買賣,
無論是先買後賣,還是先賣後買,
只要兩者移轉登記的時間在2年內,
並且符合自用住宅的規定,
即可申請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。
但須注意,
新購的房地於5年內只能做為自住使用,
不得有出租、營業…等其他用途 或再次買賣移轉,
否則就會有補稅的問題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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