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稅2.0 懶人包

【 房地合一稅 2.0 懶人包 】

 

< 適用 >

民國110年7月1日起,買賣105年1月1日以後所取得的房地。

 

< 房地合一稅申報時間 >

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起算30日內申報。

 

< 課徵稅率 >

持有2年內 ➔ 課徵45%

2年至5年   ➔ 課徵35%

5年至10年 ➔ 課徵20%

10年以上   ➔ 課徵15%

 

< 房地合一稅 試算範例 >

房地合一稅公式:( 成交價 – 相關取得成本及費用 – 土地漲價總數額 ) * 房地合一稅率

舉例:小明於 110 年 2 月買了一間 1000萬的房子,並於 113 年 5 月出售,

成交價 1400萬、代書費 + 仲介費 約55萬、土地漲價總數額 25萬、

需繳房地合一稅額為 ( 1400萬 – 1000萬 – 55萬 – 25萬 ) * 35% = 112萬

 

< 房地合一稅 自用住宅優惠 >

自用住宅條件:

● 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理戶籍登記,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

●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,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

● 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
當你符合自住房地條件的時候,
就可以享有400萬的免稅額,
超過免稅額的部分,
還可享10%的優惠稅率。

< 重購退稅 >

若新舊房地買賣,

無論是先買後賣,還是先賣後買,

只要兩者移轉登記的時間在2年內,

並且符合自用住宅的規定,

即可申請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。

但須注意,

新購的房地於5年內只能做為自住使用,

不得有出租、營業…等其他用途 或再次買賣移轉,

否則就會有補稅的問題囉!

 

 

房地合一稅2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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